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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推进优质小麦发展工作方案    [ 转载于:河南省政府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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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河南省推进优质小麦发展工作方案
通  知
豫政办〔2017〕32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河南省推进优质小麦发展工作方案(2017—2018年)》《河南省推进优质花生发展工作方案(2017—2018年)》《河南省推进优质果蔬发展工作方案(2017—2018年)》《河南省农业机械化提升工作方案(2017—2018年)》《河南省农产品加工业提升行动方案(2017—2018年)》等五个专项工作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发展优质小麦、优质花生、优质果蔬,提升农业机械化和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水平,是我省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途径和强大牵引,是建设现代农业强省的重要抓手,事关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各级政府和省直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切实把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抓紧抓好;要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要建立工作推进机制,设立工作档案,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要把优质小麦、优质花生、优质果蔬发展纳入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目标考核内容;要建立督察通报制度,适时开展督促检查,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真正取得实效。省直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建立责任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2月20日

河南省推进优质小麦发展工作方案

(2017—2018年)

  为推进小麦产业结构调整,加快优质专用小麦发展,提高我省小麦供给质量和供给效率,根据《河南省推进种养业结构调整专项行动方案(2016—2018年)》,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紧紧围绕优质专用小麦发展,在稳定小麦种植面积的基础上,坚持市场导向、适应性种植、比较优势的原则和布局区域化、经营规模化、生产标准化、发展产业化的基本思路,积极推进小麦品质结构调整,重点发展优质强筋和优质弱筋小麦,并形成专种、专收、专储、专用和经营规模化、产销加一体化的产业格局,进一步提高我省小麦供给质量和供给效率。

二、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

  在确保全省小麦种植面积稳定的基础上,到2018年,全省优质专用小麦面积发展到1200万亩,其中优质强筋小麦达到950万亩,优质弱筋小麦达到250万亩。

  (二)年度计划

  1.2017年在总结推广2016年全省8个县小麦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加大优质专用小麦发展力度,力争全省优质专用小麦生产面积发展到800万亩,其中优质强筋小麦600万亩、优质弱筋小麦200万亩。

  2.2018年进一步加快优质专用小麦发展,力争全省优质专用小麦生产面积发展到1200万亩,其中优质强筋小麦950万亩,优质弱筋小麦250万亩,在全省初步形成专种、专收、专储、专用和经营规模化、产销加一体化的产业格局。

三、重点工作

  发展优质专用小麦,必须转变工作思路,重点推进优质专用小麦布局区域化、经营规模化、生产标准化、发展产业化,克服混种、混收混储、混用和分散经营、产销脱节的问题,形成专种、专收、专储、专用和经营规模化、产加销一体化的产业格局。

  (一)推进布局区域化。发展优质专用小麦,必须坚持适应性种植和比较优势的原则,在适宜强筋和弱筋小麦生产的生态区内发展优质专用小麦生产。根据我省气候土壤条件、区域比较优势,分为豫北强筋小麦适宜生态区、豫中东强筋小麦次适宜生态区和豫南沿淮优质弱筋小麦适宜生态区。

  1.豫北强筋小麦适宜生态区。该区位于我省黄河以北,包括安阳、濮阳、鹤壁、新乡、焦作、济源、滑县、长垣等地,该区年平均降雨量600毫米左右,小麦抽穗后降雨量相对较少,光照充足,土壤类型以潮土为主,质地以中壤为主,适应发展优质强筋小麦(黄河故道沙地除外)。该区小麦常年种植面积1700万亩左右,力争到2018年该区优质强筋小麦种植面积发展到500万亩,占小麦常年种植面积的30%左右,其中2017年发展到320万亩。同时,在焦作市建设优质专用小麦种子生产基地。

  2.豫中东强筋小麦次适宜生态区。该区位于我省中东部,黄河以南、沙河以北。包括开封、商丘、郑州、许昌、兰考、永城、鹿邑、偃师、孟津等地及平顶山、漯河、周口3市的沙河以北地区。该区年平均降雨量700—900毫米,小麦生育期内光、温、水等气候条件地区间、年际间变化较大,土壤类型以潮土、黄褐土、砂姜黑土为主,质地砂壤至重壤。该区内土壤质地偏粘、肥力较高、小麦生育后期降水较少的地区,适宜发展优质强筋小麦。该区小麦常年种植面积2800万亩左右,力争到2018年该区优质强筋小麦种植面积达到450万亩,占小麦常年种植面积的15%左右,其中2017年发展到280万亩。

  3.豫南沿淮优质弱筋小麦适宜生态区。该区位于我省南部,包括信阳市、固始县和南阳市桐柏县、驻马店市正阳县。该区年平均降雨量1000—1100毫米,土壤类型以水稻土和黄棕土为主,小麦生育期特别是灌浆期间降水较多,土壤和空气相对湿度较大、光照较差,该区沿淮沙壤土适宜发展优质弱筋小麦。该区小麦常年种植面积600万亩左右,力争到2018年该区优质弱筋小麦种植面积发展到250万亩,占小麦常年种植面积的40%左右,其中2017年发展到200万亩。

  责任单位:省农业厅。

  (二)推进经营规模化。发展优质专用小麦,必须克服混种问题,开展单一品种的集中连片种植,提高区域内优质小麦产业和经营主体的规模化程度。实现路径:一是依靠基层政府和组织,动员组织广大农户,整村、整乡、整县开展优质小麦种植;二是支持引导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模化发展优质小麦。打造30个具有地域特点的优质专用小麦生产大县;努力培育1000个种植面积超千亩,从事优质小麦生产的新型经营主体。

  责任单位:省农业厅、省委农办。

  (三)推进生产标准化。发展优质专用小麦,必须在生产、收储、加工等环节实现全程标准化。在生产上,要按照优质专用小麦生产技术规程(DB41/T1082—2015、DB41/T1084—2015),规范生产管理;在收储上,要按照优质强筋麦、优质弱筋麦国家标准(GB/T17892—1999、GB/T17983—1999)进行收储;在加工上,要按照强筋小麦粉和弱筋小麦粉国际标准(GB8607—88、GB8608—88)进行加工。要充分发挥各级优质专用小麦技术指导组和基层农技推广机构作用,加强生产过程的培训、指导和服务,指导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按标准进行生产,按品种单独收获;鼓励引导生产性服务组织,在开展单项、多项、全程式生产服务过程中,按照标准进行统一服务。粮食收储企业要按品种、按标准单独收储。

  责任单位:省农业厅、科技厅、农机局、农科院等。

  (四)推进发展产业化。发展优质小麦必须产加销一体化。立足本省、面向全国筛选100家以上从事优质小麦购销、加工的企业,参与优质小麦的产、销、加一体化工作。要搭建产销对接平台,定期召开产销对接会,推进粮食收储企业、加工企业与产地的产销衔接。要引导粮食收储企业、加工企业,通过自建、联建原料生产基地,开展订单种植、合同收购。优质小麦大县要引进国内外知名加工企业投资建厂,增强优质专用小麦就地加工转化能力。加大优质专用小麦宣传推介力度,提高我省优质专用小麦知名度和影响力。中央和地方各类粮食收储企业要根据加工企业的需要,提供优质专用小麦的收储、代收代储和仓储服务。

  责任单位:省农业厅、粮食局、中储粮河南分公司。

 四、强化政策支持

  各级财政要通过加大资金投入、统筹整合现有资金等渠道,支持优质小麦发展。要对优质小麦生产大县、从事优质小麦生产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给予财政支持。要对优质小麦的统一供种给予补助,对从事优质小麦购销、加工的企业贷款给予贴息。鼓励支持社会化服务组织探索开展病虫害统防统治、关键技术应用等相关重大技术推广工作。金融机构、农业信贷担保公司要对从事优质专用小麦生产、加工和营销的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种粮大户等进行贷款支持,提供信贷担保服务。支持中原农业保险公司等涉农保险公司创新保险产品,在扩大保成本的基础上,试点开办小麦产量保险和小麦收入保险。

  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政府金融办、农发行河南省分行、省农信联社、农行河南省分行、中原农业保险公司等涉农保险公司、省农业信贷担保有限责任公司等。

河南省推进优质花生发展工作方案

(2017—2018年)

  为推进我省花生产业结构调整,加快优质花生发展,提升花生产业质量效益与供给效率,根据《河南省推进种养业结构调整专项行动方案(2016—2018年)》,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坚持市场导向,加快结构调整,提高供给效率,促进农民增收。在全省适宜产区扩大优质花生种植面积,加快高油酸油用、食用优质花生新品种推广,提升机械化、标准化和资源综合利用水平,推进优质花生布局区域化、经营规模化、生产标准化、发展产业化,提升花生产业质量效益与产品竞争力。

二、目标任务

  扩大优质花生种植面积,提高单产,提升品质,提升产业综合效益。到2018年,全省花生种植面积发展到2200万亩(其中2017年发展到2000万亩),高油酸油用、食用优质花生示范推广面积有较大提高;花生单产增长10%,花生总产提高到700万吨左右(其中2017年提高到620万吨左右);优质花生规模化种植得到快速发展;机械化、标准化和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得到快速提升,花生生产全程机械化率提高到60%,秸秆等副产品饲用率由70%提高到90%。

三、重点工作

  (一)推进布局区域化

  在全省72个花生主产县(市、区),根据生态、生产条件重点发展沿黄及黄河故道优质大果花生区和豫南豫西豫西南优质小果花生区,打造两大优质花生产业基地,重点示范推广高油酸油用、食用优质花生新品种。

  ——沿黄及黄河故道优质大果花生区。该区域土质为沙壤土、潮土、两合土,覆盖开封、郑州、新乡、安阳、濮阳、许昌、商丘、周口、鹤壁9个省辖市32个县(市、区),力争2018年优质花生种植面积达到全省花生种植总面积的44%。

  ——豫南豫西豫西南优质小果花生区。该区域土质为黄褐土、砂姜黑土、水稻土、浅山丘陵褐土等,覆盖驻马店、南阳、信阳、焦作、洛阳、平顶山、漯河、三门峡8省辖市40个县(市、区),力争2018年优质花生种植面积达到全省花生种植面积的53%。

  责任单位:省农业厅、农科院。

  (二)推进经营规模化

  依托基层组织,引导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优质花生规模化生产。以整乡、整村为单位与企业签订订单,建立优质花生生产示范基地,通过专种、专收、专储、专用等形式实现规模化种植、产业化经营。强化农机农艺融合,围绕优质花生耕、种、管、收等关键生产环节,推广机械化的栽培技术模式和与农艺相配套的农机生产装备。加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重点支持在规模化种植区开展病虫害统防统治、代耕代种、联耕联种、土地托管等专业化、规模化的生产性服务。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主导,建立高油酸花生绿色高产高效规模化示范基地,实行统一供种、病虫害统防统治、全程机械化服务。

  责任单位:省农业厅、农科院、农机局。

  (三)推进生产标准化

  ——制(修)订生产技术规程与产品标准。围绕优质花生种植、加工、储藏等生产环节制订标准,优先制订适宜我省不同种植模式的机械化生产技术标准、有机绿色生产技术规程、有机绿色花生产品标准、花生原料储藏技术标准等。建立优质花生绿色高产高效标准化生产示范区,加快各项规程及标准在生产中推广应用,实现生产过程、设施设备以及产品的标准化,提升花生品质、品相、品牌。

  ——强化技术集成创新与推广转化。加快高油酸油用、食用新品种培育、繁殖、示范推广。开展标准化种植模式研究推广。主推小麦—花生两熟标准化种植模式,豫南、豫东平原地区主推麦后夏花生露地(或覆膜)起垄种植模式,豫北地区主推麦垄套种规范化种植及麦后免耕覆秸种植模式,浅山丘陵区及沙薄地推广春播花生露地(或覆膜)起垄种植模式。推广减量化生产和清洁生产技术。推广节肥增效、病虫害绿色防控、防止黄曲霉素污染等关键技术,实现化肥、农药使用零增长;推广节水栽培、覆膜覆秸栽培技术,减少灌溉用水总量;推广废旧地膜循环再利用无害化处理技术、生物可降解膜,减少农膜污染,实现清洁生产。

  ——加强田间基础设施建设。完善配套田间井、渠、路、林、电等基础设施。推广土壤改良、机械深耕深松、秸秆还田、增施有机肥等耕地质量提升技术。利用花生、玉米轮作倒茬,发挥花生生物固氮作用,提高土壤肥力,实现藏粮于地、藏粮于技。

  责任单位:省农业厅、质监局、农科院、农机局、畜牧局。

  (四)推进发展产业化

  ——促进产销衔接。支持产业链各环节按照企业及市场需求制定发展目标,鼓励加工企业自建、联建原料生产基地,引导企业同规模化生产基地和种植主体发展订单生产,开展产销对接,实现优质优价。

  ——提高加工利用水平。立足花生优势区域,引导龙头企业集聚发展。推动跨区域兼并、重组、整合、优化,全力扶持打造现代化优质花生产业集团。支持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升级,发展优质油品、休闲食品、调味品,重点支持发展有机、绿色高油酸花生油品、食品,构建结构优化、布局合理的优质花生产业体系。

  ——加快三产融合。支持产业链向产前产后延伸,拓宽副产品综合利用途径。支持花生饼粕蛋白综合利用及花生秧、花生壳饲料化、肥料化、基料化开发利用,开展花生秸秆饲用化配比试验示范,促进农牧结合、种养循环、三产融合。

  责任单位:省农业厅、粮食局、畜牧局、农科院。

 四、强化政策支持

  各级财政部门要整合涉农资金,加大支持优质花生发展力度,发挥政策聚合效应。调整优化现有资金支出结构,支持高油酸油用、食用花生新品种培育、繁殖与示范推广,支持优质花生绿色高产高效生产技术集成示范,支持优质花生农机农艺融合全程机械化示范区建设,支持优质花生标准化生产技术规程及优质产品标准制订,支持花生产品质量检测及质量安全追溯体系信息平台建设,支持花生秸秆畜用清洁化生产示范基地建设。强化金融支持,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商业性贷款投放力度,推动花生种子经营企业、加工销售企业在境内外上市融资。中原农业保险公司等涉农保险公司要创新花生保险品种,开发服务于规模化种植的花生高保障保险、良种质量保险等,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模化生产。探索创设花生期货交易品种,稳定市场供求,减缓价格波动。对花生烘干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用电电价政策。

  责任单位:省财政厅、农业厅、省政府金融办、中原农业保险公司等涉农保险公司、省电力公司。

(2017—2018年)

  为推进果蔬产业结构调整,促进果蔬产业提档升级,进一步提高供给质量和供给效率,根据《河南省推进种养业结构调整专项行动方案(2016—2018年)》,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坚持市场导向,发挥区域优势,依靠科技支撑,创新发展方式,全面推进果蔬布局区域化、经营规模化、生产标准化、发展产业化,使产品供给与市场需求更加协调有效、产业发展与效益提高更加健康持续。

 二、目标任务

  到2018年,瓜、果、菜种植规模总体保持稳定,品种结构进一步优化,品质进一步提升,设施规模进一步扩大。西瓜重点推广早中熟品种、优质小果型品种,设施西甜瓜面积由2016年的130万亩增加到150万亩;苹果早中熟品种、梨早中熟品种、桃晚熟品种等水果品种熟期结构日趋合理,优质果率由目前的60%提高到70%以上;积极发展核桃、油茶、油用牡丹等优良品种;设施蔬菜种植规模由2016年的530万亩发展到550万亩,12—4月“冬春淡”蔬菜自给水平明显提高。果蔬的产品质量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积极培育原产地整体品牌和区域公用品牌,提升产品市场竞争力。

三、重点工作

  (一)推进布局区域化

  全面推进优势区域产业布局,不断提高产业集中度。重点发展豫东、豫南西瓜和豫北大棚甜瓜优势产区;做强豫西苹果优势产区,巩固发展中东部平原梨、桃传统产区,在豫西山区、太行山区、大别山区、桐柏山区,因地制宜建设核桃、油茶、油用牡丹等木本油料基地。加快建设以日光温室为主的豫北冬春菜生产基地、以塑料大棚为主的豫南早春和晚秋菜生产基地,日光温室和塑料大棚并重的豫东(豫中)冬春和早秋菜基地,及豫西山区越夏蔬菜生产基地。

  责任单位:省农业厅、林业厅、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厅、水利厅。

  (二)推进生产标准化

  ——创建标准化示范园区。在生产大县,全面落实标准化生产技术规程,强化生产环节全程质量控制,着力打造一批标准化、集约化程度高的示范园区。水果重点发展宽行密植栽培、避雨栽培等模式,推广矮化密植、节水灌溉、水肥一体化、果园生草、病虫草害综合防控、果园机械化作业等果树栽培管理新技术;瓜菜重点推广结构合理、采光科学的日光温室和性能优良的新型塑料大棚,应用生态栽培、肥水一体化、膜下滴灌、简约化栽培等关键节本增效技术。到2018年,建设省级果蔬标准化生产园区80个。其中水果20个,西瓜、甜瓜16个,蔬菜44个。

  ——加快传统园区设施改造。在低产郁蔽老果园,全面推广减密度、大改形、强拉枝等关键修剪技术,应用增施有机肥、铺设反光膜、果实套袋等配套新技术,从根本上改善果园通风透光条件,促进果品品质和品相大幅提升。在传统瓜菜园区,按照设施坚固、设备配套的要求,因地制宜加固棚室结构、更新覆盖材料,提高采光保温性能,增强抗御自然灾害能力,配套电动卷帘、水肥一体化、植物生长补光灯等技术装备,提升机械化、自动化水平。到2018年,改造规模低产果园50个,主产县设施生产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推进技术集成与创新。建立完善省级大宗水果、蔬菜和西甜瓜产业技术体系,支持新品种、新砧木培育,开展新技术、新材料、新机械试验示范,推进关键技术集成创新。加快棚室设计标准和建造规范修订。利用省级农业大数据中心平台,积极创建果蔬生产信息监测预警平台,对果蔬生产销售、产地价格、生产动态等相关信息进行定点采集、收集汇总,开展生产信息监测预警工作。

  责任单位:省农业厅、农科院、农机局、质监局、国土资源厅。

  (三)推进经营规模化

  ——建设规模化生产基地。按照集中连片原则,加快建设一批高标准的规模化生产基地。在传统产区着力打造专业化、规模化果蔬生产基地,在新发展区打造现代新型模式的标准化生产基地,在城市郊区着力打造精细菜、特色菜生产基地。鼓励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创新发展模式,示范推广适宜机械化耕种的品种及栽培技术模式,扩大生产规模,鼓励涉农企业、农民合作社等开展统一种苗供应、代种代管等社会化服务。

  ——建设规模化育苗基地。在水果优势产区,建立高标准的果树良种苗木繁育基地,大力繁育自根砧、矮化型优良品种果树苗木,大力推进大苗栽植建园。在设施瓜菜重点县,加快建设一批大型集约化育苗场,完善遮阳降温、防寒保温、育苗床架、移动喷淋、基质装盘播种等设施,实现四季批量育苗。支持发展瓜菜集约化育苗场和果树良种苗木繁育基地,全面提高育苗质量和数量。

  责任单位:省农业厅、农科院、农机局、国土资源厅。

  (四)推进产业化发展

  加强产销衔接,完善产品市场营销体系。在果蔬生产大县,优先支持具有一定基础的加工带动型、销售带动型龙头企业;在城镇近郊,有序发展生鲜果蔬都市观光农业,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完善以大型销地市场为中心、产地市场为依托的批发市场体系。引导大中城市与优势产区加强对接协作,建立稳定的产品供应渠道。积极发展电子商务,搭建展示、推介平台,推进“农超对接”“农批对接”和订单生产,不断提高产销对接水平。

  责任单位:省农业厅、商务厅、工业和信息化委、邮政管理局、供销社。

四、强化政策支持

  省级财政将统筹相关资金,集中支持集约化果蔬育苗示范场建设、果蔬标准园创建、瓜菜设施生产基地建设、优良品种苗木补贴、低产园区改造等;市、县级财政要对园区基础设施、育苗专用设备、园区专用机械、新品种新技术集成示范等关键环节予以重点扶持。金融机构要根据果蔬生产特点,合理调整贷款期限、合理设置授信额度、合理确定贷款利率,对生产基地规模大、示范带动能力强的新型果蔬经营主体,进一步加大贷款支持力度。中原农业保险公司等涉农保险公司要扩大优质果蔬保险覆盖面,积极开发服务于我省农业供给侧结构改革各项举措的优质果蔬种植保险、农业设施保险等新型保险产品,探索建立农民和保险公司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保险合作机制,切实降低优质果蔬生产和市场风险。

  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政府金融办、省国土资源厅、农业厅、农机局、人行郑州中心支行、河南银监局、保监局、中原农业保险公司等涉农保险公司。

河南省农业机械化提升工作方案

(2017—2018年)

  根据《河南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总体方案(2016—2018年)》要求和《河南省推进种养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专项行动方案(2016—2018年)》有关内容,结合全省农机化发展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思路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围绕发展优质小麦、优质花生、优质草畜、优质果蔬(以下统称四优)的总体部署,以农业持续增效、农民有效增收为目标,提升农业机械化水平,进一步拓展农机服务的领域和范围,促进农业机械化全面、全程、高质、高效、安全发展。

 二、目标任务

  到2018年,全省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82%以上,进一步提升粮食烘干的保障能力。小麦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稳定在98%左右;结合高标准粮田建设,提升优质小麦生产机械化作业质量;继续推进玉米机收,玉米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91%以上;大力推进花生生产过程机械化,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力争突破60%;豫南稻区突破水稻机插环节,全省水稻生产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70%;大力发展秸秆青贮和牧草收获机械,提升畜牧业机械化水平;探索和协调推进蔬菜业、林果业、渔业、设施农业和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加快智能新型农机装备技术应用,推进安全绿色高效农业机械化生产。开展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推进行动,推动有条件的省辖市、县(市、区)率先实现农业机械化。

 三、重点工作

  (一)加强农机农艺融合

  大力推进农机农艺融合,将机械适应性作为主要农作物科研育种、栽培方式推广的重要指标,有针对性地选择作物品种和种植方式。

  1.围绕优质小麦生产,推广普及深耕深松整地、精少量播种、带秸秆切碎装置的联合收获等机械化技术,加快发展高效植保、秸秆捡拾打捆和粮食烘干机械。

  2.围绕发展优质花生生产,结合不同区域土壤土质,选择适宜品种,推广标准化机播作业,主攻花生机收环节,以花生分段收获为主,同时示范推广带有捡拾功能的花生联合收获技术。

  3.围绕发展优质草畜生产,配合畜牧业发展规划实施,为秸秆青贮和牧草生产提供装备支持。大力发展秸秆青贮、打包(捆)、揉丝等作业机具,开展以苜蓿为主的牧草生产机械化技术研究;推进养殖环节机械化,促进特色环保养殖发展。

  4.围绕发展优质果蔬生产,开展机械化生产技术路线研究。大田作物开展播种、育秧、移栽、采摘等环节机械化示范推广,设施农业要根据作物品种,逐步建立完善的机械化技术路线。

  同时,完善小麦、玉米、花生、水稻、大豆、油菜、蔬菜等作物轮作(间作)生产机械化技术路线、模式和作业规范,解决农作物茬口对接和种植行(株)距不规范等问题。加快田间管理、高效植保、收获后处理等机械化作业薄弱环节突破,以秸秆还田、深耕深松、节水灌溉、精量施肥(药)、航空植保为内容,开展集成技术研究,加快农机农艺融合,在果蔬业和畜牧业生产方面,加强农科教结合,选择适宜产品开展机械化生产技术路线研究。建设多种类生产示范区和样板田,开展机械化作业,推动标准化、规模化种植。

  责任单位:省农机局、农业厅、畜牧局、农科院。

  (二)优化农机装备结构

  大力推动大马力、多功能、精准复式作业、高科技含量机械发展,重点发展大型拖拉机、水稻插秧机、花生收获机、油菜(大豆)收获机,以及玉米青贮、秸秆打捆、粮食烘干等机械设备;加快高端农机装备引进、推广和应用;提高农机具配套比,提升农机装备利用率;推进油料作物收获、茎块类作物收获、果蔬类收获、肉蛋奶生产等方面的机械化;加强物联网技术在农机化生产上的应用,推进智能农机发展;继续实施农机报废更新政策,加快淘汰能耗高、污染重、性能低的老旧机械。

  责任单位:省农机局。

  (三)创建农机化示范区

  建设农业生产机械化示范园区,结合“四优”产业布局,合理确定示范种类和示范区域,探索形成具有地方特色的小麦、花生、牧草、果蔬等生产的全程机械化技术路线和作业模式。依托补贴政策,推动示范园区农机装备结构调整,重点在“四优”薄弱环节取得突破。创新工作机制,探索政策扶持、装备提升、新型经营主体培育的新路径,建设主体突出、标准领先、规模适度的现代农机化示范区,力争在示范区所在县(市)率先实现全面农业机械化。

  责任单位:省农机局。

  (四)发展壮大农机合作社

  充分发挥农机合作社在现代农业发展中的示范引领作用,重点支持国家级、省级示范农机合作社规范化、标准化建设,规范农机合作社股份合作制度,完善内在发展机制,支持合作社废旧农机更新,以及购置大型动力机械、粮食烘干机、薯类收获机、秸秆捡拾打捆机、花生收获机等农机具,增强服务能力;支持农机合作社信息化建设,促进智能化发展;支持农机合作社农机库棚等基础设施建设,解决其保存、维修难题。

  责任单位:省农机局、农业厅。

四、强化政策支持

  优化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使用结构,提高大型拖拉机、植保航空器、水稻插秧机、打捆机、烘干机械、花生分段收获机械、养殖无害化处理设备等累加补贴比例。省财政统筹安排资金,推动农机化科技创新。鼓励支持金融机构创新农机购置金融产品和服务,为农机专业合作社成员提供担保等多种信用保证方式。鼓励开展大型农机具金融租赁贴息试点。试点发展政策性农机保险,探索农机保险补贴办法。认真落实对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物保护、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免征增值税政策。对企业从事农机作业和维修服务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继续落实农机批发、零售免征增值税政策。对跨区作业的农机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农机专业合作社等农民服务组织从事农田排涝、灌溉、脱粒、蔬菜种植、茶叶种植、水产养殖、畜禽养殖等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用电电价政策。

  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政府金融办、省交通运输厅、农机局、人行郑州中心支行、河南银监局、保监局、省国税局、地税局、中原农业保险公司等涉农保险公司、省电力公司。

河南省农产品加工业提升行动方案

(2017—2018年)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及《河南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总体方案(2016—2018年)》,加快推进我省农产品加工业转型升级,实现农产品加工业大省向农产品加工业强省转变,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思路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省第十次党代会确定的发展目标为指引,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按照布局区域化、经营规模化、生产标准化、发展产业化要求,促进农产品初加工、精深加工及综合利用加工协调发展;通过结构优化、创新驱动、要素提升,提高农产品加工转化率和增值率,打造产业“升级版”。坚持供需结合、互促共进,调优供给结构,实现更高层次的供需动态平衡;坚持问题导向,找准改革的切入点和突破口,着力补齐短板;坚持市场取向,把农产品资源优势转化为加工优势;坚持统筹谋划、协调推进,实现由数量扩张向质量提升转变,由分散布局向产业集群转变。通过综合施策,精准发力,加快我省由农产品加工大省向农产品加工强省转变。

二、发展目标

  到2018年,全省农产品加工业保持平稳发展态势,产品结构趋于合理,优势产业更加突出,龙头带动作用增强,科技生产能力提升,成为我省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产业和民生产业。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业实现营业收入2.66万亿元,营业收入和从业人员占全省规模以上工业比重分别稳定在28%和32%;农产品加工转化率提高到65%以上;农产品加工增值率达到1∶3。

三、优化产业布局

  以农产品生产基地和农产品优势资源为基础,依托重点龙头企业、产业集聚区和县域经济着力打造国内一流的面制品、肉制品和乳制品等主导优势产业,建设国内具有较强竞争力的果蔬、油脂、饮料等区域优势产业,培育国内具有重要影响力的休闲食品、调味品等成长性产业,做强具有鲜明地域特点的特色农产品产业,形成结构优化、布局合理、特色明显、优势突出的农产品加工产业布局。立足目前河南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现状,做强做优九大产业:

  (一)面及面制品

  以豫北、豫中东优质强筋、豫南沿淮优质弱筋、豫东优质小麦种植基地为基础,依托新乡新良集团、郑州金苑面业、驻马店大程粮油等面粉加工龙头企业,发展优质面粉、高档专用面粉和功能性面粉,重点支持日处理能力1000吨以上的预拌粉加工项目。依托驻马店市天方生物、淇县飞天农业、汝州巨龙生物等发展小麦淀粉、小麦胚、抗性淀粉、抗性糊精、谷朊粉等深加工产品。依托郑州三全食品、思念食品、商丘科迪食品、新乡亚特兰食品等龙头企业,着力扩大速冻米面食品规模,提高产品的品质和档次,保持全国速冻食品领先地位。依托郑州白象食品、兴泰科技、新乡克明面业等发展快捷方便食品,开发多档次、多品种的高档及多维营养挂面等产品,加快主食产业化生产和商品化供应的步伐。到2018年,使我省成为全国规模最大的工业化方便面、挂面和鲜湿面条制品生产基地。

  责任单位:省农业厅、粮食局、工业和信息化委、中储粮河南分公司。

  (二)肉制品

  以京广铁路沿线生猪产业带、豫西南肉牛、豫东、豫北肉羊以及豫北肉鸡、豫南水禽为主的畜产品生产基地为基础,依托漯河双汇、许昌众品、郑州雏鹰农牧、南阳牧原等猪肉加工龙头企业;依托鹤壁大用实业、永达集团、信阳华英禽业等禽肉加工龙头企业;依托驻马店恒都、南阳科尔沁、焦作伊赛、洛阳伊众清真等肉牛加工龙头企业;依托鹤壁中鹤集团、汝州坤元等肉羊加工龙头企业,在继续保持冷冻肉制品、分割鲜肉制品、熟肉制品、火腿肠、休闲肉制品等国内肉制品市场优势的同时,研制生产顺应消费者追求的低脂肪、高蛋白、低热量和风味独特、营养丰富均衡、易消化、色香味俱佳的中式发酵肉制品、酱卤制品、功能性复合肉制品和重组肉制品等新型的健康肉制品,满足更多不同层次、不同口味的消费需求,进一步开拓国际国内肉制品市场。

  责任单位:省农业厅、畜牧局、工业和信息化委、商务厅。

  (三)乳制品

  以沿黄滩区和豫东豫西南地区奶牛养殖基地为基础,依托郑州花花牛集团、商丘科迪集团、焦作蒙牛乳业、南阳三色鸽、济源伊利乳业等乳品加工龙头企业,在液态奶、低温酸奶等乳制品生产基础上,调整产品结构,鼓励发展适合不同消费者需求的特色乳制品和功能性产品,开发婴幼儿配方奶粉、中老年配方奶粉、奶酪等高品质乳制品,延长乳制品加工产业链。

  责任单位:省农业厅、畜牧局、工业和信息化委。

  (四)果蔬制品

  以豫北日光温室冬春菜生产基地,豫南塑料大棚早春和晚秋菜生产基地,豫东豫中日光温室和塑料大棚并重冬春和早秋菜基地,豫西山区塑料大棚越夏蔬菜生产基地及大中城市近郊绿叶菜、精细菜和特色菜生产基地为基础,依托农产品产地初加工政策补助项目,扶持农民合作社和农户建设储藏窖、保鲜库和烘干设施,发展蔬菜初加工产业。以豫西黄土高原和豫东黄河故道优质苹果、豫东南优质梨生产区、中东部平原特色果品和城市近郊鲜果生产基地为基础,依托郑州帅龙红枣、安阳京膳堂、三门峡金秋果业等果蔬加工龙头企业,不断提高果蔬深加工能力,拉长产业链条,提高产品品质。

  责任单位:省农业厅、林业厅。

  (五)油料制品

  以沿黄大果花生、豫南豫西南小果花生、豫南沿淮优势油菜产业带、豫东南至豫西南白芝麻、大别山区、桐柏山区和黄淮海平原核桃、油用牡丹、油茶等木本油料生产基地为基础,依托郑州爱厨、濮阳训达、驻马店懿丰油脂等油料加工龙头企业,着力推进花生等油料深加工和副产品循环利用。积极开发山茶油、牡丹籽油、核桃油、葵花籽油等特色油料产品和专用油料产品,重点支持日处理能力1000吨以上的油料加工项目。

  责任单位:省农业厅。

  (六)饮品

  以优质粮食作物和苹果、梨、葡萄、山楂、核桃、草莓等果品生产基地为基础,依托郑州金星、洛阳杜康、三门峡缘份果业、济源丰之源等饮品加工龙头企业,加快调整产品结构,提高技术含量,把握好“健康、特色、高端”三大趋势,实现饮品行业从快速增长阶段向升级型发展阶段转变,生产适应消费升级趋势及消费者口味需求的创新产品。

  责任单位:省农业厅、林业厅。

  (七)休闲食品

  以农产品优势资源为基础,依托临颍县产业集聚区、沈丘县产业集聚区以及郑州好想你枣业、汝州梦想食品、周口金丝猴食品等休闲食品加工龙头企业,以承接产业转移、品牌企业集群引进、集中布局为主导,突出营养、健康、方便特性,生产即食性、休闲化、时尚个性化产品,开发面包、饼干、糕饼类产品以及小麦麦胚、膳食纤维、豆类等高附加值产品。

  责任单位:省农业厅、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

  (八)调味品

  以农产品优势资源为基础,依托周口莲花味精、驻马店王守义十三香、郑州加加酱油等调味品加工龙头企业,立足“小产品、大市场”优势,针对食品加工企业和消费者不同烹饪需求,挖掘市场潜力,以食品科技及生物发酵技术为支撑,提高传统调味产品附加值,提升市场竞争力,创新品味一流,适用于多种加工需求的专用调味品。

  责任单位:省农业厅。

  (九)特色农产品

  以大别山、桐柏山和伏牛山绿茶、红茶生产基地为基础,依托信阳毛尖集团、信阳红茶业、桐柏茶种场等茶叶加工龙头企业,做强做大茶产业。以豫西、豫西南、豫北十大中药材生产基地为基础,依托南阳宛西制药、郑州太龙药业、信阳羚锐制药、鹿邑辅仁药业、济源市济世药业等中药材加工龙头企业,充分利用资源优势,大力发展中药材产业。以黄淮海平原区、豫西北山区、南阳盆地和淮南区四大食用菌生产基地为基础,依托南阳仲景大厨房、许昌世纪香、鹤壁天邦菌业、洛阳奥达特等食用菌加工龙头企业,开发深加工产品,推进功能性活性物质提取工业化,提高增值效益。以豫中平原、豫西、豫南花卉生产基地为基础,依托许昌景缘园林、南阳月季基地、洛阳盛平生态等花卉生产龙头企业,改变传统种植模式,提高花卉种植技术水平,开发花卉饮品、精油、香料等深加工产品,做强花卉品牌产业。

  责任单位:省农业厅、林业厅、食品药品监管局。

 四、重点工作

  针对农产品加工业结构层次偏低,精深加工和中高端产品供给不足,技术创新能力不强,以及普通面粉产能过剩,玉米库存较大等问题,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发展壮大龙头企业,扩大规模经营

  鼓励农产品加工企业通过兼并重组、参股控股,改组上市等形式实现强强联合,培育一批农产品加工企业集团。实施项目带动战略,发挥投资拉动作用,每年投资建设100个亿元以上加工项目,扩大加工企业规模,每年重点支持100家龙头企业新上项目给予贷款贴息。持续办好中国农产品加工业投资贸易洽谈会,围绕“一带一路”战略提升农产品出口加工业深度开拓国际市场和业务并购能力,重点培养2—3家具有河南特色的大型跨国集团。加强对龙头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培训,鼓励高校、科研院所重点培养农产品加工业科研人才,引导龙头企业与高校建立农业产业化人才培育基地,强化人才培养,提高农产品加工业管理水平。到2018年,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达到7650家,其中,年销售额超10亿元达到500家,超50亿元的达到50家,超100亿元的达到10家。

  责任单位:省农业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工业和信息化委委、商务厅、科技厅。

  (二)加快农产品初加工发展,促进了农产品提质增效

  以油料、果品、蔬菜、菌类和中药材等为重点,支持农户和农民合作社建设储藏、保鲜、烘干设施,改善清选分级、包装等设施装备条件,促进商品化处理,提高农产品质量,实现均衡上市、错季销售,减少产后损失,增加农民收入。通过实施相关项目和推广适用技术,推动农产品初加工水平整体提升。到2018年,扶持建设农产品初加工设施增加储藏、保鲜、烘干能力达到45万吨以上。

  责任单位:省农业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粮食局。

  (三)加快推进科技创新,提高精深加工能力

  加快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依托农业资源优势,提高和完善精深加工转化产业体系和产品链条,实现主副产品综合利用转变,资源的高效利用和提质增效。积极采用生物工程技术、超高温灭菌、冷冻保鲜、分子蒸馏等精深加工技术,在提取蛋白质、脂肪、纤维、新营养成分、药用成分及活性物质等方面取得突破。鼓励农产品加工企业技术创新,开展粮油深加工特别是食品加工关键技术的科研攻关,逐步补齐产品短板,提升国际市场竞争力。到2018年,农产品加工企业建立国家级研发机构20个,省级研发机构130个,省级以上检测机构22个,院士工作站10个,博士后工作站15个,大专院校、科研机构的教学、科研基地和项目实验室40个。农产品精深加工营业收入占全部农产品加工业营业收入比重达到16%,逐步实现农产品加工业由初加工向深加工、粗加工向精加工转变。

  责任单位:省农业厅、科技厅、农科院。

  (四)大力发展产业集群,促进三产融合

  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主导、政策扶持、社会参与的工作方针,依托资源和区位优势,围绕产业或产品的生产、加工、销售,通过龙头带动,吸纳配套关联企业,建设一批上下游协作紧密、产业链相对完整、辐射带动能力较强的“全链条、全循环、高质量、高效益”的现代农业产业化集群。充分发挥农业集群的联农带农作用,鼓励集群内农产品加工企业通过多种利益联结形式,建立稳定的农产品产销关系;支持农户和合作社以生产要素入股龙头企业,组建“收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利益主体;引导农产品加工企业采取股份分红、利润返还等形式让利农户;将农产品加工业作为产业扶贫的重要内容,利用贫困地区当地资源优势,大力发展特色农产品加工业,提高贫困群众参与度,分享加工增值收益,实现带农增收。鼓励集群内各经营主体间的相互协作,引导集群内各经营主体整合资源,共建研发、培训、质检、信息、电子商务、物流等服务平台,实现集群内各生产经营主体协同发展。力争到2018年,培育年销售收入30亿元以上的集群65个,集群实现年销售收入1.1万亿元,全省达到省级标准的农业产业化集群240家以上。

  责任单位:省农业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

  (五)实施品牌战略,确保质量安全

  开展品牌提升行动,以提高质量效益为中心,以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为主线,加快普及科学的质量管理方法,构建完善的质量品牌管理制度体系,打造一批具有广泛影响力和持久生命力的国际知名品牌,培育一批产品叫得响、质量信得过、美誉度高、消费者认可的国内知名品牌和区域知名品牌,挖掘一批具有悠久历史和传统工艺的“老字号”品牌,开发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和较强市场竞争力新品牌,实现农产品加工业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可持续的发展。强化企业产品质量安全责任意识,推进食品工业诚信管理体系建设,全面提升质量安全保障能力。鼓励和提倡农产品加工企业采用“三品一标”加工原料,配置原料检验、生产过程动态监测和产品出厂检测等检验检测设备。建立和完善农产品从种养、加工、仓储、运输等质量安全全程控制和可追溯制度,不断提高农产品加工质量安全管理标准、产品标准、加工工艺标准及卫生环境标准,确保产品质量安全。到2018年,全省农产品加工业获得中国驰名商标达到75家以上。

  责任单位:省农业厅、工商局、科技厅、质量技术监督局。

  (六)加强信息化建设,实施互联网+

  建立河南省互联网+现代农业综合信息服务体系,以及农产品和企业电子商务平台及新媒体利用,加快现代信息技术在农产品加工业领域的应用,为农产品生产、存储、加工、流通、销售提供服务。推进信息化与智能化融合,运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数字设计、新媒体、先进制造等技术智能平台,在产品设计、生产制造、管理与服务等方面实施智能制造,提高产品的个性化实用功能。整合涉农部门信息资源和服务资源,探索电子商务新模式,完善农产品配送及综合服务网络,推进供需精准对接,满足多样化的市场需求。发展农业大数据,建设河南农业优势产业全产业链数据监测分析系统,为科学开展市场调控和智能决策提供数据支持。

  责任单位:省农业厅、工业和信息化委、商务厅。

 五、强化政策支持

  各级财政要加大支持力度,对农产品加工业科技研发、电商平台、对外出口、质检安全等给予资金支持。金融机构要结合农产品加工企业特点,创新金融产品,对符合产业发展方向、信用记录较好、带动作用明显的农产品加工企业优先给予信贷支持。各级政策性投资担保机构要放宽担保条件,扩大有效担保物范围,对农产品加工企业融资项目,担保费率在市场同等条件下给予优惠。金融主管部门要加大开展银企对接、证企对接活动力度,为农产品加工企业和金融机构、证券机构牵线搭桥。证监等部门要加大对有上市意愿企业的培育,支持农产品加工企业通过境内外上市融资,在新三板、中原股权交易中心挂牌、发行企业债券等形式到资本市场融资,提高直接融资比重,缓解融资难。中原农业保险公司等单位应针对农产品加工企业开发相对应的保险产品,加快推进农业保险覆盖范围,全面为农产品企业的生产、储存、加工、物流、品牌及农业品质量安全提供保险服务。将农产品加工用地列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认真落实农产品初加工用地政策,优先安排园区用地。落实农产品初加工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的政策,切实保障农产品加工用电。

  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政府金融办、省国土资源厅、人行郑州中心支行、河南银监局、保监局、中原农业保险公司等涉农保险公司、省电力公司。

 

 

 

 

 

 

 

添加于:2017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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